越南国防部:试点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 hinh anh 1试点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截图
越通社河内 ——贯彻落实政府总理关于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的第 18/2020 号决定(18/2020/QĐ-TTg),越南国防部发布了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的试点计划。

根据在越南国防部门户网站上公布的计划,在三个月(2023年5月31日至8月31日)的试点过程中,在广宁、高平、太原、北江、北宁、承天顺化、广南、嘉莱、多乐、庆和、林同、同奈、平阳、前江和槟椥等15个省采用1 公里 x 1 公里的网格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其简要信息与缩短数据将在国防部门户网站http://cambay.mod.gov.vn统一公布。在试点过程中,继续核查其余各地方的相关信息与数据,在具备条件时补充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地方名单。

在国防部门户网站公布试点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的相关信息,旨在帮助越南和外国组织与个人在越南领空进行与管理、开发和使用无人机与超轻型飞机有关的活动查询比对信息,服务于飞行活动的检查、监管工作。从而反映并提出意见,供政府总理第 18/2020 号决定实施指导委员会吸收并在按规定正式公布全国各省市设立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之前完成设立设立无人驾驶飞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飞区计划。

政府总理第 18/2020 号决定实施指导委员会通过国防部门户网站电子邮件:info@mod.gov.vn吸收各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