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在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国会以404个赞成票(81.78%)代表已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劳动者离职一年后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金政策的决议。

按照上述决议,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将得到保留到退休年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倘若,劳动者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离职一年后或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一年后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20年时间在提出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金的要求时将得到满足。

国会通过上述决议后已受到国会代表和广大劳动者的欢迎。

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邓玉松表示,该决议已满足越南劳动者的愿望,相信全国劳动者将对国会上述举动满意。他表示,该决议将为劳动者选择离职一年后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金或保留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他们退休时按照国家2014年《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太原省国会代表杜孟雄认为,这一政策符合实际情况帮助劳动者选择最合理的方案。另一方面,该决议同时强调继续展开宣传工作,让劳动者掌握并了解保留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利益。

太原省国会代表杜文乐表示,该决议十分灵活并具有较高的人文价值,同时为劳动者选择符合其家庭条件的方案创造最便利条件。(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