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为期三天的第十三届国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河内闭幕。

本次会议通过了国会关于《对由国会 、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投信任票》的 35/2012/QH13 号决议实施细则。

国会常委会成员认为,对由国会 、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投信任票的工作需慎重进行,因为这一工作与干部的政治生命有着密切关系。

越南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建议起草单位将分组讨论方式、干部因投信任票率低而辞职或替代时与有关单位配合落实等内容进行补充并列入决议实施细则。

此外,此次会议已 对越南《国防安全教育法》、《反恐怖法》、《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法》、《科学技术法》(修正案)、《土地法》(修正案)等各部重要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对有关美术活动决议、传统节日、越南纪念日和响应国际日等规定的决议提出建议。

越南国会常委会还对成立国家审计署属下国家审计监察机构,将国际关系司改名为国际合作司,2013-2015年阶段对国家审计署关键办公楼项目分配资金等问题提出意见。(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