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下午,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召开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国会主席阮生雄在会议上致开幕词时强调,这是为第十三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做好筹备工作的重要一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国会常委会将审议即将递交国会审议的《1992年宪法》修宪决议草案和《1992年宪法》修正案草案并对其提出意见,对递交国会有关“由越南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任职者信任投票程序、手续及实施方式”提案的呈文提出意见。

此外,国会常委会将对政府各报告提出意见,如《展开落实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财政预算》、《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财政预算和中央预算分配方案的方向、任务与计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检察长2012年工作报告》以及2012年政府案件执行工作、犯罪和违法情况、打击犯罪等方面的报告提出意见。国会常委会还对5项法案和其他重要内容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

开幕式结束后,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就业法》草案进行讨论。

会议上,与会代表还就就业发展政策、职业技能发展、就业服务活动组织等内容提出意见。(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