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常委会第36次会议期间,3月12日下午,国会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行讨论。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越南党有关司法改革的观点和主张进一步具体化。《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共有447条,分为8个部分37章,即保持现行《民事诉讼法》的226条,修改184条,补充37条并取消10条。

国会常委会成员人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2013年《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具体化,基本上确保与现行的法规文件的一致性。与会代表还表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必须澄清各审判阶段的争讼条件、争讼程序等。

会上,与会代表还对民事诉讼手续简化、法院外调解结果承认、法院民事案件执行权限等其它内容提出意见。(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