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 越南国会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就《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使用、管理法令》修改补充法案进行审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已于2013年2月在河内召开的第15次会议上对该法案展开讨论。

政府报告显示,《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使用、管理法令》修改补充法案是在现行法令在展开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给许多企业家和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等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的。

在本次会议上,国防安全委员会的大部分与会代表都认为没有必要修改该法案中的第25条,只要补充“可用于制作爆炸物的化学材料”的概念,旨在确保国防安全和社会秩序。

与会代表对向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属下渔检力量提供用于防卫目的的军用武器装备建议表示赞同,并建议应颁发有关军备武器使用与管理的严格规定。

关于向最高人民法院督查工作人员提供军用武器装备用于执法监督工作的建议,与会代表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应同公安部紧密配合,完善该报告并呈递政府审议批准。

会议结束后, 越南国会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将同有关单位完善相关报告和法令草案, 并呈交国会常委会审议通过。(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