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和日本企业应努力提升FTA和EPA利用率 hinh anh 1日本越南 Nissin Manufactur公司生产线(图片来源:越通社)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胡志明市代表处副董事长深川田敦子(Atsuko Fukagawa)在近日举行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与《越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研讨会上表示,目前,许多企业尚未利用FTA和EPA所带来的优惠和利用比率不高于预期。

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对在亚洲和大洋洲日本企业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在越南的日企FTA和EFP利用率仅为36%,远远低于地区其他国家。具体,在印度尼西亚、泰国和马来西亚的日企FTA和EFP利用率分别为58.2%,53.7%和48.9%。

研讨会上,专家们介绍了有关FTA和EPA,尤其是其产品原产地规则的最新信息,以协助越南和日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提高这些协定的利用率,从而扩展市场,扩大出口。

越南工商部进出口局代表阮官福强调,原产地规则在FTA和EPA扮演着十分重要角色。这是进口产品享受关税待遇的依据。此外,原产地各项规则促使企业扩大生产和出口活动。

专家们认为,FTA和EPA的开发利用对日本与越南和日本与东盟其他国家的进出口活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越南的日本企业对日出口占越南对日出口的60%,对东盟国家出口占越南对东盟国家出口的20%。获悉,许多越南企业正在考虑扩大日本和东盟国家的出口市场。(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