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近日颁布关于明确海关部门在打击跨境走私犯罪中的工作范围和同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等规定的1号决定书。

据此,决定书明确海关部门同国家有关机构在打击跨境走私犯罪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机制。具体,海关部门同各职能机构根据各自职责本着快速、高效、及时和协同合作的原则上在信息交换、巡查交通运输车辆、查处违规行为、业务水平培训、法律法规宣传等领域加强协调与配合,致力打击跨境货物走私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确保每个领域由一个部门管理,以免发生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现象。(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