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关于在越南各省和中央直辖市成立中小型企业信贷担保基金及其组织与运作的规定。

规定指出,各省和中央直辖省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小型企业信贷担保基金,并对其进行管理。目的是向当地中小型企业从各信贷组织贷款提供担保。

中小型企业信贷担保基金是非盈利 财政机构,其按照《信贷组织法》规定运作。

中小型企业信贷担保基金 运作资金来自注册金额、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为中小型企业发展事业的合法援助资金、其本身经营活动所得的补充资金以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规定还 明确指出,中小型企业信贷担保基金只对所具备必备条件的各家中小型企业进行审查并提供信贷担保。(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