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法部例行记者会:对贪腐犯缴款赎罪进行研究 hinh anh 1记者会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司法部民事执行总局副局长阮胜利在19日举行的司法部第二季度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经济和贪腐案件中民事执行工作面临最大困难就是案件宣判罚没金额较大,但实际上罚金没收金额较少。此外,经济和贪腐案财产清点和统计工作也遇到困难。

关于贪腐犯缴纳克服后果的资金以减轻刑事处罚,阮胜利表示,在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中已指出,注重没收贪腐财产;对犯罪但具有诚恳态度或已赔偿损失或克服经济后果,与有关机关保持积极配合的人实施宽宏政策;按照对受贿但已自觉举报和在被发现前上缴财产的人更宽宏的方向研究和修改刑事法,注重罚款措施,从而增加没收贪腐财产的可能性。

阮胜利表示,罪犯有悔改表现,自愿缴纳资产并出庭受审时获减刑是必要的。实际上许多国家已采用该措施。目前,民事执行总局已责成专门机关继续研究和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并运用到国内,从而提出最科学性论据和政治观点并上报职能机关。

据司法部的报告,近期,该部已继续有效落实中央书记处于2021年6月2日颁布关于加强党对经济和贪腐刑事案件流失或占取的财产的没收工作的领导的第04号指示;在第十五届国会特别会议上通过的《<民事执行法> 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民事执行系统已有效执行348490件案件,达64.35%,资金达52.166万亿越盾,达29.47%。

关于经济和贪腐刑事案中被占取或流失的财产没收工作,案件罚没金额超129.619万亿越盾,已没收金额近50万亿越盾。(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