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越南政府总理刚颁发《户籍法》的实施计划,旨在明确各有关组织、机构的职责、实施期限、完成进度等,确保法律及时和有效实施。

政府总理要求司法部、公安部和外交部等部门负责展开相关工作,确保《户籍法》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政府总理还要求2015年7月和8月31日之前,各省市和地方要核查当地户籍工作人员队伍,向司法部提交核查结果和提出户籍职员的职业培训计划,旨在健全户籍职员队伍。此外,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要确保所有户籍工作人员达到《户籍法》规定的标准。(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