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央防洪抗暴指导委员会、越南搜寻救难国家委员会9月14日向从广宁省至庆和省沿海省市以及北部各省市防洪抗暴和搜寻救难指挥委员会;国防部、交通运输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外交部、越南电视台、越通社和新闻媒体机构下达关于应对台风“海鸥”(Kalmaegi)的21号公函。

一、越南中央防洪抗暴指导委员会、越南搜寻救难国家委员会要求各省市防洪抗暴和搜寻救难委员会跟踪、统计出海渔船与人员数量、寻找一切办法,向正在海上活动的船只船东通知有关台风位置、移动方向和演变,让他们主动撤离危险海域,并在安全地方停泊。未来24个小时,危险海域位于北纬16度线和东经112度线的海域,其后,危险地区位于北纬17度线,包括整个北部湾。
 
二、经常跟踪台风的演变,加强出海作业船只的监管,保持与船东的联络,以便及时处理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三、从广宁省到宁平省沿海省份核查,做好疏散沿海和河口地区居民的准备,加固危险房屋,加强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落实抢护措施,做好水产养殖防台风工作。

四、保持搜寻救难力量和工具,随时展开应救工作。
 
越南外交部与本地区各国联络,为各船只和渔民避风创造便利条件。

越南电视台、广播电台、越南通讯社和新闻媒体机构增加有关台风演变和台风退去后洪水和暴雨发生可能性的报道时间,让人民充分认识到由台风、洪水、山洪、塌方等造成的隐患。

严格执行防抗 台风值班 制度, ,经常向中央防洪抗暴指导委员会和搜寻救难国家委员会报告情况。(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