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11月7日在联合国总部,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黎怀忠大使代表越南政府签署《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简称《 禁止酷刑公约 》。

这是一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 其目的是要防止酷刑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工作,进而提高公众认识,促进了关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国际司法准则的制定,同时增强该领域的国际合作。

在签署仪式结束后发表讲话时,黎怀忠大使强调,加入《禁止酷刑公约》体现了越南对防止 酷刑和其他残忍行为的承诺,旨在更好地促进和保障人权。越南签署《禁止酷刑公约》也是越南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的具体步伐,证明越南是国际社会的积极且负责任的成员。黎怀忠大 使认为,加入 《禁止酷刑公约》将为越南有关机关继续提高意识、补充和完善现行法律体系 创造便利条件,为越南更好地促进和保障人权奠定重要基础。

据悉,《禁止酷刑公约》于1984年12月10日获联合国大会通过,1987年6月26日正式生效。该公约规定每一个缔约国应采取 有效的立法 、行政 、司法或其他措施, 旨在防止所有酷刑行为。

自1987年正式生效以来,《禁止酷刑公约》共 获得世界154个国家的批准。(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