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日前发布了关于越南与中国边境贸易外汇管理的第19号通知。

具体的是,商人在边境贸易活动中可以使用自由兑换货币或者本币进行支付,边境地区居民及在边境集市的贸易活动使用本币进行支付。 关于支付方式,通过银行支付是适用于边境贸易的主要支付方式。此外,19号通知还就对越南商人通过二级口岸和边境通道进行的出口活动和边境地区居民及在边境集市的贸易活动中使用人民币或越盾的现金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 越南国家银行外汇管理司代表表示,第19号通知的落实有助于完善边贸支付政策和推动越中边境贸易日益发展。(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