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农业经济离不开合作社 hinh anh 1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4月6日上午,在由《越南之声》广播电台举办的“新时期集体经济与合作社发展”座谈会上,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强调:“如果没有合作社,农业将处于分散化、碎片化且缺乏连接状态。届时,无法按照越共中央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地区到2030年、到2045年的愿景以及2021-2030年、展望至2050年越南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第19-NQ/TW号决议将农业生产转化为农业经济和打造多重价值农业。

黎明欢部长表示,现在是时候重拾对合作社的信心,包括农民和整个政治体系对合作社的信心。这种信心将为合作社创造资本和资源。

越南合作社联盟主席阮玉宝表示,自越共中央委员会发布关于继续创新、发展和提高集体经济效率的第13-NQ/TW号决议和《合作社法》以来,集体经济及合作社在数量和质量上有着长足的发展。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农业经济离不开合作社 hinh anh 2附图 。图自越通社
特别的是,目前,越来越多的高素质青年劳动者通过合作模式创业。在湄公河三角洲的13个有效合作模式中,有10个合作社的负责人是青年劳动者。

阮玉宝说,合作社自身的资源调动以及国家在促进贸易、投资、培训、管理知识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逐步发挥作用。合作社成员已真正品尝到合作社带来的“甜果”。

统计数据显示,约40%的OCOP产品由合作社和合作组生产; 70%的粮食产品来自于合作社;蔬果、经济作物也占到40%以上。此外,合作社在交通领域也在蓬勃发展。这说明合作社模式可以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阮玉宝表示,要打造价值链、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可持续生产,个体户和企业需要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这是必由之路。

作为《合作社法》修改起草委员会委员,阮玉宝表示,修订后的《合作社法》要为新时期合作社创造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力。同时,建立人民自愿参与、民主治理的法律框架;调动合作社成员的资源和国家政策的支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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