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在河内,越南内务部召开了会议,旨在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提出意见。

内务部发布了137号决议,据此,本部已在根据政府的要求与计划和各部、各部级机关和政府直属机关征求意见工作报告草案的基础上展开征求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意见的计划。同时指导本部媒体机构和信息中心开设该草案征求人民意见的栏目,在内务部电子网站上刊登该草案的全文和相关材料,在内务部出版的杂志上及时刊登各专家、科学家和管理者的有关研究材料。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举行会议、研讨会或集合个人意见等不同的征求方式。
会上,与会代表集中就多个问题展开讨论,如人权、公民基本权利,文化、教育与培训问题,修改补充政府在该草案的规定,提出关于地方政府的具体条款等。这些意见将有助于完善与提高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的质量。

当天,越南记者协会也召开会议,征求该协会各省市分会和直属分会代表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的意见。

在会议上越南记者协会常务副主席何明惠表示,经过3个月展开后,协会成员已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各具体条款提出410多条意见。

与会代表建议在该草案中除了文学-艺术条款外,应增加新闻媒体的条款。此外,有意见认为应将该草案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第八章分为两章,明确规定越南祖国阵线的职能与角色等。

总结上述意见的结果显示各级分会和会员基本对该草案内容达成一致,同时认为,修改宪法这一事宜符合于国家在世界发生深刻变化背景下的新形势,也符合于全面和可持续实现将越南建成民富、国强、民主、公平和文明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发展目标和定向。(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