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在河内,越共中央政治局举行全国干部会议,指导展开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所表决的《当前党建工作一些紧迫问题》 决 议(简称:中央4号决议)的有关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工作。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和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常务书记黎鸿英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会议上致开幕词时强调,按照中央4号决议的行动计划 ,从2012年7月起,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对集体和个人统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8月份起,开始对各省委、市委以及中央直属机 关党委和党组织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其后将按照计划在各级展开。

本次会议旨在 指导展开相关工作和介绍具体措施,为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在各省委、市委等党组织顺利展开奠定良好基础。

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记处书常务书记黎鸿英代表越共中央政治局作了政治局关于按照中央4号决议精神对政治局、书记处集体和个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筹备与展开工作的报告。据此,筹备工作已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集体率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然后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分别进行检讨。

政治局和书记处批评和自我批评时间为4天。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个人自我批评和批评时间为12天。

* 若干初步经验: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筹备工作十分仔细,确保其科学性。

检讨过程澄清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关于 党建工作一些紧迫问题,如国有企业领导、指导和监管工作中集体和个人的责任,特别是越南造船工业集团( Vinashin) 和越南航海总公司( Vinalines)等问题 ;关于党十一大人事筹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不足之处;关于实施 民主集中 原则,实行 集体领导 和 个人 分工 负责 相结合的制 度; 引起舆论强烈不满的领导干部本身及其家属。越共中央 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检讨工作是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增进了解,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平台。

检讨也就是要贯彻领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真诚、认真贯彻执行党纲和党纪。

在检讨过程中,能马上作出结论的事务将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统一下结论,需要进一步核查和确定的事务将由中央监察委员会负责。

越共中央政治局已提出设立由越共中央政治局监管的 反 贪污腐败指导委员 会并提交 越共十一届 五中全会讨论通过;重设中央内政部,为中央委员会,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提供内政方面主张和政策的参谋, 同时也是反腐败中央指导委员会的常务机构 。

越共中央政治局已颁发“中央委员会会议质询工作实施细则”;对下基层出差存在问题进行整顿,避免形式主义。

越共中央政治局已指导国会党组、中央组织部、中央民运部立即研究并拟定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职位进行投信任投票表决的程序、手续和方式;制定越南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团体有关监督和反辨社会的机制;制定相关政策与机制,使祖国阵线、政治社会团体和人民对党建和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集体检讨结束后,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成员将继续本着实事求是、诚恳、严格精神进一步进行自我批评,补充,完善个人检讨书,其后向党中央委员会汇报等。

中央检查委员会立即对越共中央政治局所交给的相关存在问题展开兑现、核查工作,确保其客观性并向中央政治局汇报。中央政治局将听取 政府党干事委员 会关于 Vinashin 重组主张的落实情况和 Vinalines 相关 事务。

阮富仲总书记发表会议结论时指出了本次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的突出结果。他强调,检讨过程中应确保客观性和严肃性,对优点、缺陷和不足之处进行总体,客观评价。

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将主持和指导开展本单位和地方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指导实施中央4号决议应营造民主、开放、坦率、互相信任、相信组织的良好环境,同时集中处理关键问题。

阮富仲总书记说:“应充分且深刻地意识到本次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从而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指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其严肃性和科学性。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展开落实中央 4 号决议和将我党建设成为更加廉政且强大执政党的重要措施。本次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始从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做起。若本次做得不好,我们将面临失去百姓信心的危机,全党和全民正在期盼我们,其既是我们的巨大压力,又是党风整顿的巨大机遇,从而巩固人民对我党、制度和政府的信心”。(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