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关于公布 越南领海 航道和交通分流规定的146号议定。

本议定规定公布越南领海航道和交通分流规定,服务于船只无害通过权,保障航行安全。所有涉及公布越南领海航道、交通分流规定的机关、组织和个人,以及在越南领海参加交通活动的船只等都是本议定的调控对象。

此外,本议定还规定越南领海航道和交通分流的国家管理内容;规定在越南领海设立、公布航道和交通分流等内容;各国家管理机关的配合。

这项议定将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