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布满足疫苗进口及经营标准的36个单位名单 hinh a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卫生部刚公布了获得疫苗进口及经营许可证的36个单位名单

需要进口新冠疫苗的单位、企业和组织可与卫生部公布的符合标准条件要求的单位和法人实体联系。

卫生部部长阮青龙表示,卫生部鼓励所有地方、企业和单位参与寻找新冠疫苗货源并进口,致力于最快、最早、最大范围为越南人民接种新冠疫苗。

卫生部将在确保疫苗质量和安全性,防止假新冠病毒疫苗流入的同时,尽量减少行政审批时间。

卫生部还建议各地、集团和企业直接与疫苗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单位进行合作,避免国际刑警组织曾经警告的买到假疫苗或上当受骗等现象。(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