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下午,越南公安部安全调查局按照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事法》第258条规定,决定以在越南河内市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组织、公民的合法权利”的罪名对《老人报》进行起诉。

此前,2月6日,越南公安部安全调查局收到信息传媒部关于要求该局依法处理《老人报》各违法行为的第22号公文及附件。

职能机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老人报》编写、编辑和刊登的文章内容侵犯国家利益和组织、公民的合法权利。安全调查局对其进行刑事起诉并将依法尽快查明真相。

之前9日,越南信息与传媒部已公布对越南《老人报》的不定期检查结果,决定召回关于建立《老人报》电子网站的第256号许可证、回收www.nguoicaotuoi.org.vn网站域名、回收《老人报》总编辑金国华先生的记者证等。此外,该信息与传媒部要求《老人报》主管单位越南老年协会撤销金国华《老人报》总编辑职务,同时对《老人报》进行重组。(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