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越南公共投资法草案曾多次在越南国会会议上进行探讨,但到目前为止,国会代表对越南公共投资法草案的许多内容仍未达成一致。在公共投资结构重组成为成 功展开经济结构重组的决定性因素的背景下,完善公共投资法显得更为重要与迫切的了。

近几年来,越南 公共投资资金猛增,占全社会投资资金总额的40% , 为推动经济结构革新和维持经济增长提供保障。然而目前,有关公共投资的法律文件尚未起到全面作用,不能对公共投资管理的每一个具体任务作出清楚、严格和有 效的规定。公共投资活动因此缺乏具体的制裁,导致投资分散、投资效益低、浪费国家资源等现象。

德国 鲁汶天主教大学教授博士Constain Blome说 :“合理使用公共投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与越南的情况大有不同,在欧洲,以盈利性投资将不被视为公共投资。为了进一步有效展开公共投资活动,制定公共 投资法是极为必要的,公共投资法出台后,有效实施该法律文件是减少贪污腐败现象最为有效的手段。制定公共投资法需要一个过程,但至少需要在公共投资概念上 达成一致”

越南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阮停功说:“在越南的许多研究结果表明,公共投资压倒私营投资的现象较为明显。对公共投资结构进行重组是很重要的,这不仅能 够提高公共投资效果而且还有助于提高社会投资效益。缩小公共投资范围是展开投资结构重组的主要方向之一,这有利于克服投资分散状况,而且还 为促进 私营经济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由政府办公厅和德国国际合作组织于6月12日在河内联合举办的有关公共投资法研讨会上,各位专家认为,为了成功制定公共投资法,应朝着缩小公共投资行业范围方向明确国家的职责与作用,同时明确中央 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解决社会问题的角色。据计划投资部统计的数据,2011年,公共投资项目为20.500个,投资总额为123万亿越盾。(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