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越南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越南信息传媒部部长阮北山先生就越南政府关于因特网服务和互联网信息的管理、提供与使用的72号议定发表电视讲话。阮北山部长指出,越南政府今年7月15日颁布的72号议定是非常重要的。其不仅为在越南发展因特网提供法律框架,而且还推动因特网服务发展及有助于因特网和互联信息网的使用与管理。

越南信息传媒部部长阮北山先生表示,共有6章46条的越南政府72号议定所包含的内容均本着发展与管理相结合原则。72号议定在按照越南法律规定、国际惯例及严格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成员国的各项 国际条约 基础上为越南国民在提供跨境公共信息方面创造便利条件。72号议定明确规定各组织、个人在因特网与互联信息网提供、使用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及保护互联网使用者正当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72号议定明确规定信息安全管理及网上信息安全等。议定所规定的各项措施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并提高保障信息安全及网上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效益。阮北山部长表明,为了保护越南新闻媒体机构、互联网使用者正当、合法的权益,72号议定区分不同类型的网站,同时明确指出这些网站信息供应的相关义务和权利。他强调,72号议定并不禁止个人在社会网上供应、探索、交换及分享信息。他说,72号议定明确规定区分 网站内容信息发布 网页的概念。议定指出,个人信息网页是由个人设置的,旨在供应、分享自己的信息,而不能代表任何组织或他人,同时不准许在自己的个人信息网页上供应其他组织或者他人的信息。内部门户、专门或个人网站一定要获得允许才能刊登象综合新闻网一样的相关综合信息。

阮北山部长表示,如今 言论自由 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自由权利,在世界各国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保障人民言论自由权的相关政策。但没有任何国家把言论自由权视为无限的权利,而将其放在法律框架内,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阮北山部长强调,72号议定保护新闻媒体机构网络知识产权;越南互联网使用者在参考和查看来源正当的消息的正当与合法利益,防止虚假新闻及歪曲新闻内容所带来不良的影响等。(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