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政府总理签发了关于成立越南东盟互联互通协调指导委员会的1461/QĐ-TTg号决议。由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部长担任越南东盟互联互通协调指导委员会主任,计划与投资部副部长和外交部副部长担任副主任。

指导委员会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展开落实“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MPAC)框架内的国家战略、行动计划和项目;研究并向政府总理提出关于落实 MPAC 的机制、政策和措施等建议。

此外,指导委员会与东盟互联互通协调委员会、东盟伙伴国、多方开发银行、国际与地区组织、越南驻东盟代表和国内各部门、行业及地方保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国家综合力量,为落实MPAC进程提供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