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胡志明市,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同荷兰鹿特丹市政府联合举行会议,总结“胡志明市适应气候变化向海洋方向发展计划”的落实情况,并签署双方2013至2015年阶段的合作备忘录。

“胡志明市适应气候变化向海洋方向发展计划”是从2011年3月底开始展开的,其是越南政府与荷兰政府于2010年10月签署关于“适应气候变化与水资源管理”战略伙伴协议所产生的结果。经过两年展开后,“胡志明市适应气候变化向海洋方向发展计划”已取得了初步结果,如建立了基本数据共享中心;制定“到2100年胡志明市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及“到2100年胡志明市适应气候变化战略”行动计划等。这一切被视为越南胡志明市制定在气候变化条件下向海洋方向发展的城市与港口发展定向的珍贵参考资料。

为了继续展开2013至2015年阶段各项活动,越南胡志明市与荷兰鹿特丹市一致同意今后集中于合作展开“适应气候变化”战略(CAS),提高公务员对适应气候变化的认识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