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新加坡合作中心运行原则获批 hinh anh 1附图 图自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近日批准了《越南与新加坡关于越新合作中心章程的备忘录》的草案内容。

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受政府总理的委托将代表越南政府同新加坡政府代表签署该备忘录。

越南和新加坡于1973年8月1日建立外交关系。45年来,两国关系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2013年9月,在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期间,双方发表了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双方积极充实战略伙伴关系内涵,并在政治、安全、国防、经济、教育、文化、民间交流等领域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在政治上,双方保持频繁的互访与接触。近年来越新经贸投资合作关系随着良好的正式关系而不断发展。自1996年以来,新加坡一直是越南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目前,新加坡是越南在东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也是世界第八大贸易伙伴。2017年,越新双边贸易总额达到83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8.9%。在投资方面,新加坡目前是越南在东盟的最大投资来源国和世界第三大投资来源国。截至2018年5月底,新加坡对越南投资的项目共2048个,总投资额为435.3亿美元。截至目前,新加坡企业已对越南63个省市当中的48个进行投资。

越南驻新加坡大使馆代表透露,今后越南与新加坡的经济合作可能获得新动力。越南应与新加坡加强经济数字化、高科技应用、创新型政府建设、智慧城市规划、电子商务、金融、银行、物流、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该国的优势领域的合作,为越南可持续发展事业做出贡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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