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在河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1992年宪法》实施总结执导委员会主任阮春福主持召开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就《1992年宪法》实施总结执委会于8月18日召开的会议上所提出的若干内容进行征求与会代表的意见。

代表《1992年宪法》起草委员会,越南司法部部长、政府《1992年宪法》实施总结执委会副主任何雄强阐述了政府关于宪法修正草案的综合意见。总体上看,该草案已贯穿越南党十一大决议、越南党十一届二中全会决议和五中全会结论。在宪法修正起草委员会的指导下,九个问题已经基本修正。该草案已体现宪法修正案修正规模与范围,旨在进一步体制化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建国纲领,满足国家当前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执委会成员集中讨论有关执法机构的内容,包括最高行政机构—政府和地方政府机器组织等问题。

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越南政府副总理、《1992年宪法》实施总结执导委员会主任阮春福高度评价各成员和专家对有关问题所提出的意见。与会代表所提出的意见经过研究综合后,将递交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审议。(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