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部分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纪律警告和谴责处分 hinh a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2022年12月20日至21日在河内,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第24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

在本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审议多项内容并得出一下结论:

谴责外交部党委常委,警告外交部领事局党委。外交部党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定;不负责任、松散的领导和指导,导致外交部和许多组织、干部和党员在新冠肺炎疫情 (COVID-19) 大流行期间,建议和组织救援航班时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上述违法行为已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满情绪和造成严重后果;歪曲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降低党组织和外交部的威信。

警告太原省2011-2016年任期和2016-2021年任期人民委员会党干事会。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党干事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定;不负责任、松散的领导和指导,导致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和人部分部门、厅、局和县镇人民委员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个人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这些违规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损失国家金钱和财产,造成民众舆论的不满,损害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威信。

警告船舶工业总公司2010-2015年任期党委常务委员会和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武英俊;对船舶工业总公司2015年至2020年任期党委常务委员会和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会成员、总经理高成同采取谴责纪律处分。

此外,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越南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党干事会认真检讨和吸取教训;审议和解决了对党的纪律投诉,并决定了其他一些重要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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