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一名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给予纪律处分 hinh anh 1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经济部部长阮文平。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近日在河内召开第49次会议。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一些重要内容并做出结论。

经审核有关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经济部部长阮文平的反应内容的审查和确认结果之后,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在担任越共中央委员、国家银行党干事会书记、国家银行行长职务时,阮文平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则;失职失责、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到位,在颁发和组织履行一些关于银行信贷业务的决议、规定和决定中出现许多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难以克服;多名国家银行干部、党员和部分信贷机构领导违反法律规定并被刑事处置。

阮文平的违法行为和缺陷是严重,引起社会不满,对党组织、国家银行和他本人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根据违反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党关于党员纪律处分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中央政治局审查并对阮文平进行纪律处分。

会议同时审核关于胡志明市第一郡二征夫人路2-4-6号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根据党关于党员纪律处分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中央书记处审查并对原工贸部党组干事会委员、工贸部副部长胡氏金钗进行开除党籍处分。

原越共中央委员武辉煌在担任工贸部部长职务期间已作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缺陷,必须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然而,由于武辉煌正患重病,因此尚未审查和按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会议同时审议了对巴地头顿省委、省委检查委员会党内检查监督和执行纪律等任务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对宁顺省委和省委书记的监督结果;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党组,党组书记、委员会主任的领导、指导和实施政治任务以及树立模范责任的监督结果等。
 
在本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审议和解决一些投诉举报案并对一些重要内容做出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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