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海上合作共同发展磋商工作组第四轮磋商于3月13日至15日在越南岘港市举行。

双方本着坦诚、开放的态度,明确阐述各自对海上合作共同发展的立场和观点。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在按照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共识,认真落实《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的基础上,讨论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海上合作共同发展问题。(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