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公安局安全调查机构起诉并扣押瞿辉河武(拘役4个月),以便继续对他“违反有关造谣、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安全和稳定的刑事法第88条”的行为进行调查。

瞿辉河武生于1957年,住在河内巴亭郡、奠边坊、奠边府街24号。

搜查瞿辉河武住房时,安全调查机构找到并扣押了许多具有破坏国家、造谣、诽谤人民政权、捏造心里战争论调、谋图推翻制度、实现多元化、多党、违背民族权利、呼吁外国叛乱势力干涉等的资料。

瞿辉河武还与国内外反对越南的仇敌势力关系密切。

此外,他还编写资料、传播虚实、捏造、诬蔑国家的领导和管理制度的信息,造成人民心理恐慌、煽动、鼓吹、呼吁人们破坏国家安全及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