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能部门的行为侵犯了越南在东海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侵犯了越南渔民的财产及合法利益,违背了越中两国领导人有关以人道主义对待渔船和渔民所达成的共识”。

据越南外交部领事局的消息,年初以来,越南一些渔船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的传统渔场进行正常的捕鱼作业时遭中方阻止、追击,给越南渔民造成财产损失。

具体,2014年1月7日,船上有7名越南渔民的广义省QNg 90055 TS号渔船遭到中国1239号船追击和破坏船上渔具及财产。2014年3月1日,船上有12名越南渔民的广义省QNg 96074 TS号渔船被中国02号渔政船威胁和没收财产。

在越南有关机关对上述问题展开调查后,越南外交部领事局代表3月17日在河内召见了中国驻河内大使馆代表,并递交公函反对中方上述行为。公函指出:

“中国职能部门上述行为侵犯了越南在东海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侵犯了越南渔民的财产及其合法利益,违背了越中两国领导人有关以人道主义对待渔船和渔民所达成的共识”。

越南外交部领事句代表说:“我们已向中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中国方面对上述事宜展开调查,向越南渔民提供妥当的经济赔偿,不让类似行为再次发生。”(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