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菲律宾巴拉望省法院以“非法盗猎”和“破坏环境”罪名对9名中国渔民作出宣判。

菲律宾巴拉望省法院检察官艾伦·罗斯·罗德里格斯(Allen Ross Rodriguez)表示,根据法院的判决,上述9名中国渔民因犯违法捕捞罪,每个人需缴纳10万美元的罚款或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以及因犯“采集频临绝种生物”罪,需缴纳12万闭锁(约合2700美元)的罚款,或者判处12至20年有期徒刑。

此前,2014年5月初,菲律宾警察在距离菲律宾巴拉望岛以西111公里海域逮捕了正在作业的“琼琼海09063”号船和船上11名中国渔民。其中两名渔民因年龄小而被释放,其余的9名被押送到巴拉望省监狱。

菲律宾警方称,他们在中国渔船上发现了大约500只海龟,其中许多海龟已经死亡。(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