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功名腐败案: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范功名30年有期徒刑 hinh anh 1​ 被告范功名。(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1月22日,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VNCB)原董事长、天青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功名及其同案犯涉嫌故意违反国家有关经济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案件进入公诉人评议环节。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参加庭审,并在量刑建议书上建议判处范功名20年有期徒刑,与之前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0年。

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总经理藩成梅被建议判处13至15年有期徒刑,与之前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0年。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原行长梅友姜被建议判处11至13年有期徒刑,与之前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30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被建议判处2年缓刑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值得关注的是,越南西贡商信股份商业银行(Sacombank)原副董事长沈啤被建议判处5至6年有期徒刑。另外,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也建议审判委员会解除对胡志明市平新郡安阳王路591号土地使用证的扣押令。

范功名腐败案: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范功名30年有期徒刑 hinh anh 2 越南西贡商信股份商业银行(Sacombank)原副董事长沈啤。(图片来源:越通社)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保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观点,即建议审判委员会进一步公开调查,为VNCB追回6.1万亿越盾(约合2.7亿美元)以克服后果。

公诉人建议审判委员会要求范功名和天青集团向越南投资与发展股份商业银行(BIDV)、TPBank和Sacombank三个银行赔偿6.126万亿越盾;要求禄越基金会管理股份公司原总经理阮越何退还690亿越盾。

此外,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还建议审判委员会要求调查机关(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对VNCB、BIDV、TPBank和Sacombank等四家银行的部分个人及领导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下午,庭审继续进行法庭辩论环节。(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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