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议明确指出,海洋是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与国际交往的重要门户。越南要发展成为海洋强国,并实现海洋安全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该决议同时指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国防安全、维护祖国领土完整、加强国际合作等工作息息相关,其有助于维护海洋环境安全,促进稳定发展。

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是越南整个政治体系的责任,是各组织、各家企业和人民的共同权利和义务。

根据该决议,越南将在实施绿色增、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等的基础上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公平平等并遵守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参加海洋经济发展进程中并从中受益;将保护海洋环境与严防海洋环境污染相结合,在此领域上加强地区和国际合作;主动提高国际合作和融入国际的效果,本着平等互利、尊重越南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等精神优先吸引全球一流投资商。

关于2030年前总体目标和至2045年愿景,该决议明确指出:

其一、要将越南发展成为海洋强国并达到关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各项基本指标,形成海洋生态文化,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和海水上升,遏制海洋环境污染与海岸坍塌、海水入侵以及恢复和保护重要海洋生态环境等。

其二、海洋经济对国家经济作出重要贡献,有助于将越南发展成为朝着社会主义定向的现代工业国家,主动且负责任地参加解决海洋相关问题的国际及地区问题。

至2030年,越南将按照以下的顺序来发展海洋经济。其一、海洋旅游与服务;其二、航海经济;其三、油气和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其四、水产养殖与开发;其五、沿海工业;其六、可再生能源与新海洋经济行业等。

为了有效落实该决议的各项目标,该决议指出要海洋经济发展与捍卫国家主权和维护海上安全相结。各级部委行业要继续对海洋岛屿的国家管理政策和体制进行核查。此外,还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越南海洋的潜力与优势、越南在东海的主权和合法权益等的认识。(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