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就Carina Plaza高楼大火案进行起诉 hinh anh 1越南公安部副部长裴文城赴火灾现场视察。(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胡志明市公安局发言人兼参谋处处长阮士光大校3月26日表示,胡志明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根据2015年《刑法》第313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就卡瑞娜广场(Carina Plaza)高楼大火案进行起诉。

根据火灾现场勘验,发现火灾原因由底楼的一辆摩托车起火所引发,同时认为,火灾并非为故意纵火所致。阮士光大校表示,详细信息将于3月29日举行的胡志明市例行记者会上全面公布。

据胡志明市卫生局的消息,截至3月26日,事故中受伤的43名人员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3名伤员需辅助呼吸机治疗。

【胡志明市:高层公寓发生火灾 造成13死28伤】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张氏玉映3月26日下午率团悼念事故中遇难者以及看望慰问受伤人员。

卡瑞娜广场高楼23日凌晨起火,造成至少13人遇难,90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胡志明市领导要求胡志明市公安局全力投入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依法处理责任者。(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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