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初审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腐败一案 hinh anh 1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1月8日上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初审有关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这是对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Pham Cong Danh)及其腐败案同犯进行审理的第二阶段。范功名及其同犯的违规行为导致越南建设银行经济损失高达6.1万亿越盾(约合2.7亿美元)。

据调查结果显示,2013-2014年,范功名急需用钱,但无法直接从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进行贷款,于是其指使该银行和天青集团员工使用其或别人注册成立的29公司的名义,并凭借伪造的29份虚假材料向西贡商信股份商业银行(Sacombank),先锋银行(TPBank)以及越南投资发展银行(BIDV)骗取贷款。上述贷款均为范功名个人所用,但无法偿还。此外,范功名及其同犯将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的贷款向上述三家银行存款,以便作为其他贷款的质押,但由于无法偿还贷款,上述三家银行强制收回所抵押存款。范功名及其同犯的违规行为导致越南建设银行造成经济损失高达6.1万亿越盾(约合2.7亿美元)。

[越南建设股份贸易银行腐败案:人民检察院对范功名提出3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此外,原西贡商信商业股份银行副董事长沈啤被指控同原西贡商信商业股份银行总经理潘辉康商量,并同意向范功名提供总额为1.8万亿越盾(约合8.1亿美元)的贷款。沈啤和潘辉康德违规行为已为范功名进行违规行为提供助力,从而造成越南建设银行严重的经济损失。

除了46名被告人之外,审判委员会召集127名涉案人员出庭,70多名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此次初审于2月7日结束。(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