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继续对越南输美风塔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hinh anh 1附图。图自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关于对从越南进口的应用级风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s)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日落复审的最终结论的公告。

根据公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对越南输美应用级风塔停止征收反倾销税一事有可能导致美国国内制造业继续遭受严重损失。

因此,美国商务部(DOC)将继续在今后五年对越南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反倾销税,每年都进行行政复审以调整反倾销税征收率。

据了解,美方于2012年1月发起对越南输美应用级风塔反倾销调查。2012年,美方估计越南风塔出口公司的倾销幅度为50.51-58.49%。越南强制应诉企业为CS Wind Corporation 公司和CS Wind越南有限责任公司(统称为CS Wind 集团),其倾销幅度为51.50%,越南其他的制造/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58.49%。

日落复审是指反倾销措施执行满5年之前的合理时间内国内产业或其代表提出有充分证据的请求而由主管机关发起复审,若在该复审中主管机关确定终止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则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在复审期间,原反倾销税继续有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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