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DoA)刚发布书面通知,该部门将于2011年6月24日前继续收集相关意见,旨在做出关于何种鱼类应接受美国《2008年农业法案》调整的最后决定。
       
越通社驻华盛顿记者援引美国农业部于2月18日的新闻公报说,《2008年农业法案》要求DoA明确鲶鱼(Catfish)的概念以服务于监管工作,在此通知,DoA提出Catfish概念的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同《2002年农业法案》所确定的概念一致,据此,“catfish”将包括“Ictaluridae”科的所有种类。第二种选择规定所谓“catfish”包括“Ictaluridae”、“pangasiidae”和“Clariidae”科等所有种类。      

《2008年农业法案》要求扩大“catfish”概念范围,并包含了越南查鱼,同时将“catfish”由目前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监控划归到DoA监控。此举完全违背DoA之前的规定不将越南查鱼列入“catfish”类,越南查鱼出口美国时不准取名为“catfish”等。美国态度的巨变完全是为了保护美国国内“catfish”养殖业,使越南查鱼出口遭到巨大困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