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第十二次行政复议中减少对越南虾类的反倾销税 hinh a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据越南虾类加工出口企业代表透露,美国商务部(DOC)公布了对从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进口的越南虾类征收反倾销税第十二次行政复议(POR 12)的终裁结果。

具体而言,对越南圣塔食品股份公司(Fimex VN)(此次行政复议唯一的强制应诉企业)的税率为4.58%。这也是对此次行政复议中的其余30多家越南虾类加工出口企业的税率。与2018年3月初DOC公布POR 12初步税率25.76%相比,最终税率已大幅降低。与POR11的税率4.78%相比,POR12的税率略有下降。

此外,据DOC的要求,在POR 13中将有两家企业成为强制应诉企业。

根据越南水产加工与出口协会(VASEP)的统计,2018年前7个月,越南对美国出口虾类产品达3.11亿美元,同比下降9.5%。据了解,反倾销税大幅上涨是越南虾类对美出口额下降的原因之一。越南企业希望,POR12的税率降至5%以下将有助于鼓励越南虾类加工出口企业对美国市场加大出口力度。(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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