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4日至16日第十三届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在河内召开。7月16日第十三届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发表公报,内容如下。

第十三届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从7月14日至16日在越南首都河内召开,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和各位国会副主席共同主持会议,越南国会各委员会代表和一些有关中央部委、行业及机关的代表一同出席会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就越南第13届国会第7次会议结果进行评估,对越南第13届国会第8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意见。国会常务委员会对第8次会议的议程和召开时间达成一致,建议国会办公厅接受在本次会议的意见,以完善会议的议程,在下次会议上递交国会常务委员会。

此外,国会常务委员会对一些大问题和存在不同意见的7项法案提出意见,包括《公民身份证法》、《户籍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法》、《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越南民用航空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等法案,旨在继续调整与完善内容,并将其递交第8次会议讨论通过。(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