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海洋对话:从国际法的角度评估新出现的海上问题 hinh anh 1越南长沙群岛十字礁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外交学院与英国驻越南大使馆和德国阿登纳基金会(KAS)驻河内办事处以线上形式联合举行题为“从国际法角度评估新出现的海上问题”的第七次海洋对话。

此次对话吸引了国内外专家、中央和地方机构代表、外国驻河内代表机构代表和媒体记者250余人出席。该活动是分析关于航行自由和安全的国际法的解释和实施的机会;从国际法的角度评估海平面上升的影响和挑战; 分享沿海国家的做法并为越南提出解决方案。

越南外交学院副院长阮雄山博士致开幕词时强调,海平面上升和海上安全不仅是安全问题,而且还涉及法律、环境等许多问题并对沿海人民的生计造成直接影响。外交学院呼吁促进关于新出现的法律问题的对话,以提高对国际法,尤其是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认识、理解,就其解释和适用达成一致;从而为该地区海上合作活动夯实基础。组委会希望通过此次对话,各方提出多项符合国际法的倡议,促进在此问题上的合作。

英国驻越南副大使马库斯·温斯利(Marcus Winsley)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海洋治理的基础。英国认为,航行自由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英国与亚洲的贸易取决于该地区重要的海上航线。英国也与多国,尤其是太平洋岛国对海平面上升有共同的担忧。

德国阿登纳基金会驻越南代表弗洛里安·康斯坦丁·费耶拉本德(Florian Constantin Feyerabend)强调,德国始终将海上贸易航线的安全和自由视为重要的共同利益;支持以基于规则的海上秩序,并致力于维护国际法。费耶拉本德对印度-太平洋地区的海上争端日益加剧使该地区的海上航线面临许多挑战和紧张局势深表担忧。

在对话会上,多位专家分享了海平面上升对本地区和世界许多沿海国家的影响。认识到这一现象的影响和挑战,“海平面上升与国际法”已成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会议的议题。专家们认为,从国际海洋法的角度来看,海平面上升带来的挑战包括改变沿岸国领海基线或可能导致岛屿消失,进而影响到海上边界和各国海上资源的开发。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航行自由与安全已经载入了许多重要的国际公约,如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和指南。但是,由于目标和利益不同,各国对关于海上航行权的各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存在许多差异。与会代表特别关注东海问题,并对违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16年东海仲裁案的最终裁决、威胁到该海域的航行自由的过分诉求表示担忧。学者们建议维持印太地区基于规则的海上秩序;同时,东盟应针对海上航行权问题确立共同立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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