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即将于2011年10月在河内举行的第7届亚洲海岸警备机构高官会议筹备的工作层会议在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主持下于7月7日在河内举行。工作层会议就第7届亚洲海岸警备机构高官会议的相关 倡议、计划、议程和资料等方面交换意见。孟加拉国、文莱、柬埔寨、中国、香港、印度、印尼、日本、老挝、马来西亚、缅甸、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新加坡、斯里兰卡、泰国和东道国越南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国防部海岸警察局局长范德岭中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威胁地区和平与稳定因素如海盗、恐怖活动、扩散武器、贩卖人口、贩运毒品、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的各种挑战将会影响亚太地区的每个国家。在此背景下,加强各国,尤其是各执法机构间在维持海上安全和治安的合作,建立信心、增进相互了解以应对上述挑战变得十分紧迫。     

范德岭中将强调,越南海岸警察力量愿意参与各国海岸警察交流活动、进行预防跨国犯罪的联合巡逻、设立处理海上事故的热线电话、搜救活动、加强互访、信息分享等各项合作活动。本次会议上,越方提出了人力培训协助、地理相同国家小组会议等可行性合作措施。      

当天,范德岭中将与媒体交流时表示,今后,越南海岸警察力量将配备载重 2000  吨以上的可连续40个昼夜在海上活动的先进舰艇和现代化飞机。越南海岸警察力量的巡逻范围将覆盖越南的全部大陆架海域。   

关于与中国相关力量合作方面,范德岭中将表示,海警只是双方合作的一个渠道,此外还  需要边防部队、农业农村发展部水产资源保护开发局等其他机构的配合。越中两国每年均维持对共同渔区的核查工作,其中包括对越南和中国船只进行检查。从总体来看,双方的合作结果较好,有助于整顿水产捕捞活动。  海上警察局已向政府申请设立越-中海岸警察力量的电话热线。         

范德岭中将强调,若外国在属于我国主权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海域进行勘探活动和建造钻塔,我们会坚决地维护我国的主权到底。这是我国的海域而不是重叠区海域。越南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成员,我们将恪守公约的各项条款,同时要求其他国家也照此执行。我们坚决不允许上述的行为发生。然而,越南的一贯立场是按照在和平和主权独立的基础上的原则解决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