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天题为“东海:为地区安全与发展合作”的第5次东海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11月12日下午落下帷幕。此次研讨会共发表论文近40篇,讨论意见近100条。研讨会上,与会国内外代表就东海最近形势;东盟及世界大国以及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解决东海问题所发挥的作用等问题展开讨论。

与会代表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与建议,旨在减少差异、加强区域合作以及和平解决海上争端,维护东海和本地区和平与稳定。许多专家学者认为,2013年的东海形势有所好转,但仍潜藏着许多不确定性。与会代表表示,未来几年,东海仍是存在主权争议的地区,因此,东盟应保持团结和维护其核心作用。

在谈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解决东海问题上所发挥的作用时,各位学者共同强调了遵守国际法,其中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性。国际资深大律师、著名学者均认为,中国在东海划出的九段线(九条断续线、U字型线)是模糊且缺乏法律依据的。尽管如此,东海争端有关各方必须澄清其在东海的主权声索。提出明确且符合国际法的声索诉求将是确定存在争议海域和拓展共同开发模式的重要基础。

此外,在东海主权争端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的背景下,有关各方必须讨论并推动《东海行为准则》的制定,这样就有助于控制紧张局势和避免冲突。专家学者认为《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实施情况及《东海行为准则》(COC)的谈判展望有了积极进展。东盟与中国就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指针案文达成了一致。

然而,专家学者也表示,《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法律性不够强,约束力不够。因此,东盟与中国应积极磋商和谈判,签署更具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

《东海行为准则》应有明确的规定,调整有关各方在重叠海域的行为,同时具备核查机制,对各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进行COC谈判的同时,在海上争议最终解决前,与会专家学者就保护东海自然资源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开展渔业合作、建立“和平海洋公园”、共同开展海洋科学研究等。近期,本地区有关各方已本着和平原则,努力采取解决争端的措施。由此可见,谈判是解决争端的有效途径。(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