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流域六国应共同合作开发利用水资源 hinh anh 1湄公河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六个国家。(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水资源管理局代表表示,预计,从中国云南景洪水电站向湄公河排放的水将于4月4日到达越南。加上从老挝水电站排放的水量,使盐水退出20公里,直接惠及前江、后江沿岸各省。然而,薄辽、金瓯、朔庄三省的水含盐度仍然较高。据初步报告显示,干旱和海水入侵导致九龙江三角洲100万人缺少生活用水,水稻产量减少了70万吨。

越南最近通过外交渠道建议中国配合解决湄公河流域旱情之后,中方同意以泄水流量每秒逾2000立方米自3月15日至4月10日向湄公河开闸放水,以缓解湄公河下游的灾情。然而,从中国云南景洪水电站向湄公河所放的水量到达越南之前还流过正遭受旱灾和缺乏用水的泰国、老挝和柬埔寨等国家。

湄公河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六个国家,是沿岸六国的共同财产。因此,湄公河水资源开发利用应遵循1995年的《湄公河协定》、1997年的《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和相关国际惯例。具体,在开发利用湄公河水资源问题上要遵守公平、合理、利益兼顾、共同责任、不损害他国利益等原则。倘若湄公河流域六国均加入湄公河委员会(目前湄公河下游泰国、老挝、柬埔寨和越南四国组成湄公河委员会),一定能够更好保护、开发、利用湄公河水资源。同时,确保各方严格执行国际原则和准则,更加有效地分配各国之间的利益与责任。(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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