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运输毒品”案的嫌疑人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 hinh anh 1附图:6名被告人。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9月4日至5日,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名对6名被告人进行初审,其中2人被判死刑和4人被判无期徒刑。

据悉,按照2015年《刑法》第4款251条规定,杜芳西(1967年出生,居住在清化省寿春县)和裴辉煌(1984年出生,居住在清化省玉乐县)等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黎英俊(1990年出生,居住在清化省清化市黄龙乡)、郑氏梅兰(1979年出生,居住在清化省清化市)、阮氏定(1978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栋多郡)、黎海龙(1986年出生,居住在兴安省)等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外,按照2015年《刑法》第4款249条规定,杜芳西和黎英俊两名被告人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告状起诉书显示,2018年5月,杜芳西认识郑氏梅兰和阮氏定。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杜芳西和郑氏梅兰产生感情。那时,郑氏梅兰知道杜芳西有运输贩运毒品,所以她叫阮氏定在河内寻找销售毒品的地方。

阮氏定与名字叫阿香的人沟通并商量好以每公斤3.2亿越盾/公斤的价格购买毒品。然后,阮氏定给郑氏梅兰打电话以5亿越盾的价格订购2公斤毒品。商量好之后,杜芳西和郑氏梅兰告诉阮氏定将于2018年6月11日将毒品交给阮氏定。然后,杜芳西叫裴辉煌驾驶汽车去交付4公斤毒品。

2018年6月12日,黎英俊将1700克毒品交给黎海龙。当他们进行交易时被公安力量机关发现并当场逮捕。根据黎英俊和黎海龙的供词,公安力量已抓获了杜芳西和裴辉煌。

据悉,杜芳西和裴辉煌进行毒品交易量3900克。其他被告人进行了近1700克毒品的交易。(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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