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港沥县港区第5和第6号码头建设项目调整决定获批 hinh anh 1沥县港区。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成刚签发第186/QĐ-TTg号决定,批准调整政府总理于2021年3月4日签发关于海防港沥县港区兴建第5和第6号码头项目的投资主张的第299/QĐ-TTg号决定。扩大项目规模旨在提高港口运营效率和与区域内国际港口的竞争力。

第186/QĐ-TTg号决定指出,项目的规模从之前的两个码头总长度为750米(每个码头长达375米),可靠泊载重10万DWT(相当于8000 Teus)的集装箱船;一个驳船码头,可接收载重48 TEUS船;港区保护工程、仓储系统、港区后勤基础设施、船舶停留区及连通沥县国际港公共航海通道,使用土地面积为47公顷等,如今调整为两个码头总长度为900米(每个码头长达450米),可靠泊载重1.2万或1.8万Teus的集装箱船;一个宽度为100米的驳船码头,可靠泊载重160TEUS船;港区保护工程、仓储系统、港区后勤基础设施、船舶停留区及连通沥县国际港公共航海通道,使用土地面积为58.4公顷。

项目的投资总额从6.425万亿越盾,分为两期,第一期(2020-2025)为6.072万亿越盾,第二期(2030年和2030年后)为3522亿越盾调整为投资总额为8.951万亿越盾,分为两期,第一期(2020-2025)为8.339万亿越盾,第二期(从2030年)为6114亿越盾。

第299/QĐ-TTg号决定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政府副总理黎文成要求,海防市人民委员会指导投资商按照计划与投资部和有关部委的意见完善项目;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开展实施项目等。(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