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举委员会2月7日决定在全国多个地方举行新一轮选举,目的是确保泰国选民在1月26日举行的提前选举未能投票选民和2月2日举行的大选因游行示威活动而无法投票选民实现其投票选举权利。

泰国新一轮选举将在罗永府(Rayong)、惹拉府(Yala)、那拉提瓦(Narathiwat)、北大年府(Pattani)、佩彻布里府(Phetchaburi)、巴蜀(Prachuap)等泰国七个省份举行。然而,目前泰国选举委员会还未确定新一轮选举何时举行。

泰国选举委员会代表指出,新一轮选举将不会在2月2日已举行投票单位完毕的投票站举行,取而代之将对合格票进行计票。另一方面,泰国选委会还要求泰国看守政府颁布皇家指令,确定设在泰国八省份因反政府示威者阻碍而没有人登记参加选举的28个投票站的新一轮投票选举时间。

据泰国选举委员会最新数据显示,46.79%泰国选民参加于2月2日举行的大选,相当于泰国4302.4万名选民当中的2010万选民已在不受示威者阻碍的68个省市各投票站参加投票选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