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的邀请,泰国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塔纳萨·巴迪玛巴携夫人从3月19日至21日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

3月20日上午,泰国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塔纳萨同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共同主持召开越泰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越南驻泰国大使、泰国驻越南大使、越南与泰国外交部高级官员和两国各部委行业代表一同出席。

在本次会议上,双方回顾了2013年11月越泰召开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合作情况;就进一步推动越泰战略伙伴关系的各项措施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

据统计,2014年越泰双边贸易额达106亿美元(同比增长12.5%)。在投资方面,截至2015年3月,泰国对越投资项目共374个,在对越投资的10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0。

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各级代表团互访,特别是高层互访,有效展开双边合作机制;同意在2015年上半年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对泰国进行正式访问时,双方将举行越泰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有关国防安全合作,双方一致同意加强配合,有效展开2012年9月所签署有关防务合作协议;提高防务磋商与防务对话机制的效果;推动早日在泰国举行第七次政治安全工作小组会议;谈判早日签署《犯罪引渡协定》和《引渡协定》等。

关于经济合作,双方同意力争2020年实现双向贸易额达150亿美元的目标,早日在泰国召开两国贸易部长级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加大投资合作力度,配合开展泰国在越南个大型投资项目等。

双方同意开通泰国——越南跨境公共汽车线路,促进泰国、越南和老挝之间的沿海运输合作;力争于2015年6月签署各项重要合作文件。

双方同意扩大劳务合作,面向早日签署《劳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和两国间《劳务聘用协议》等。双方同意加强农林渔业合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科学技术与环境等领域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保持密切配合,与东盟其他成员国一道努力,致力于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的目标;维持东盟在解决地区战略性问题的核心角色与引导作用。在谈到东海问题时,双方一致同意紧密配合,在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际法律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充分且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作为东盟与中国关系协调员,泰国将积极配合有关各方促进有关《东海行为准则》的实质性磋商。

双方承诺,互相支持对方参加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竞选,泰国也将支持越南竞选2016-2018年任期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理事国。此外,双方还一致同意在水资源可持续管理方面加强信息分享和经验交流,增强双方有关合作机制,其中包括湄公河委员会(MRC)的协调与配合。

会议中,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和泰国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塔纳萨签署了越泰两国外交部的合作协议,通过会议纪要并一致同意越泰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预计于2016年3月在泰国召开。(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