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确认《全民公投法》不违宪 hinh anh 1泰国总理巴育(图片来源: npr.com)


越通社曼谷——越通社驻曼谷记者报道,泰国宪法法院6月29日确认由该国军政府在为新宪法草案举行的全民公投之前编撰的《全民公投法》不违宪。

据了解,泰国2016年《全国公投法》中第61条规定,宣传有关全民公投活动和新宪法草案的“错误、粗暴、煽动、恐吓”等的信息的行为将受严处,甚至被判10年有期徒刑。泰国宪法法院确认该条款符合于泰国现行的2014年临时宪法。

宪法法院的判决为泰国军政府施行《全民公投法》创造法律基础。军政府呼吁泰国公民接受原来被批评为“反民主”、“无法接受”的新宪法。

当天,泰国总理巴育称,若新宪法草案遭驳回,军政府将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另制定第三部宪法草案。

此前,第一部宪法草案于2015年9月遭驳回,将大选再延至2017年。若第二部宪法草案又遭驳回,泰国大选至少几年后才能进行。(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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