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1月21日宣布从1月22日开始在首都曼谷和周边省份实施为期60天的紧急状态,以应对目前出现的动荡。

泰国看守内阁21日会议后宣布从22日起在首都曼谷及其周边地区实施紧急状态。1月21日泰国反政府示威者所进行的“曼谷封城 行动”已向泰国南部蔓延,南部多府政府办公楼遭到示威者包围。

泰国看守内阁副总理差林表示,看守内阁认为“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的反政府示威行动已经出现暴力现象,因此决定实施紧急状态法以宣布首都曼谷进入紧急状态。

泰国紧急状态法是比国内安全法更加严厉的法令。紧急状态法禁止5人及5人以上集会,禁止传播和散发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危及国家安全秩序的信息和印刷品等。(越通社-VNA)